关于对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
董勘珍、王晓伟、冯红娟代表:
你们在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大力支持下,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要求,自我加压,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市实现了100%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交通基础设施改善明显。
在全力抓好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我们坚持建管养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县级政府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主体作用,着力构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投入长效体制。2019年,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平凉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会同市财政局等5部门联合下发《平凉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要求各级财政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公路建设的意见》规定的“7351”“1472”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列支标准(即省、市两级分别按照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3500元、村道1000元筹措养护维修工程资金,县级按照县道每年每公里14000元、乡道7000元、村道2000元筹措日常养护资金)。2019年市级财政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200万元,各县(市、区)共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2368万元,比上年增长了32%。
2020年初,为进一步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我局及时向市财政局报送了《关于请求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报告》,申请市级财政列支农村公路市级养护资金。同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加大向同级人民政府汇报力度和与县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力度,积极争取将2020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截至2020年6月底,市级财政已落实养护资金200万元,各县(市、区)共落实养护资金1897万元。
2020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甘肃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列支提出了新标准:日常养护资金按照通车总里程筹措,县道每公里1万元,乡道每公里0.5万元,村道每公里0.3万元,省、市、县按照1∶1∶8比例承担。我局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正在加紧制定完善市级实施细则。
下一步,在积极争取省上补助资金的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市县财政部门沟通力度,全力筹措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努力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
衷心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平凉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933-8213564
平凉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