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公示

  • 时间:2024-12-25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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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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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一)持证人死亡的;(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三)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四)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五)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一)持证人死亡的;(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三)持证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四)持证人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五)因身体健康等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凡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予以收回,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经统计核查,现有3574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超过180天未申请换证,有253名出租汽车驾驶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现予以公示注销,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1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双休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联系平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教育培训科。

联系地址:平凉市崆峒区来远路197号          

联 系 人:王雪          

联系电话:0933-8213746


平凉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1:《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超期未换证注销明细表.xls
        附件2:《出租汽车驾驶员》超期未换证注销明细表.xls

附件3:《出租汽车驾驶员》超龄注销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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