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道路客运驾驶员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投诉举报的通告

  • 时间:2026-02-07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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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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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客运驾驶员经营行为,全面提升行业服务质效,切实维护广大乘客合法权益,着力树立道路客运行业文明窗口形象,营造优质、文明、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开展全市道路客运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受理投诉举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道路客运方面

1.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开展客运业务;

2.超许可范围开展客运业务;

3.未经备案变更班线走向、停靠站点,擅自暂停、终止班线运营;

4.擅自提高/降低客运票价、违规收取额外费用;

5.服务态度差,行驶过程中接打电话、微信聊天、吸烟;

6.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7.日间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超过2小时未按规定停车休息;

8.未按规定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出具相应车费票据;

9.对出站客车未进行安全检查,允许违禁物品进站上车;

10.甩客倒客,在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

11.擅自关闭、破坏、屏蔽、拆卸车载动态监控系统;

12.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

(二)出租方面

1.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

2.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

3.未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凑整收费,节假日、夜间、恶劣天气等客流高峰期间不打表,随意涨价、违规收费;

4.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

5.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网约)出租汽车相关设备;

6.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

7.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网约订单)后未履行约定;

8.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服务态度差,行驶过程中接打电话、微信语音聊天、吸烟等不文明行为;

9.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车内外卫生不达标;

10.在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

11.转让、倒卖、伪造出租汽车相关票据;

12.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

二、监督举报投诉方式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0933-12328(24小时)

平凉市交通运输局投诉举报电话:0933—8213553

平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0933-5916086/8225862

平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投诉举报电话:0933-8211197

崆峒区交通运输局投诉举报电话:0933-8213349

华亭市交通运输局投诉举报电话:0933-7721236

泾川县交通运输局投诉举报电话:0933-3321232

灵台县交通运输局投诉举报电话:0933-3621009

崇信县交通运输局投诉举报电话:0933-6123628

庄浪县交通运输局投诉举报电话:0933-6820845

静宁县交通运输局投诉举报电话:0933-2521239

(交通运输部门投诉受理时间为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对受理的投诉事项严格按照处理流程,逐一调查核实,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投诉处理将纳入本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多次被投诉举报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吊销从业人员资格证或营运证。

特此通告


平凉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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