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 第46号提案的答复
李宝强、刘劝平、朱红、李新学、王宁香、王宗胜、杨富位、李强、田积林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产业道路建设支持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交通扶贫政策规定,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由中央车购税补助,产业路的实施主体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项目建设资金由当地政府筹措。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指导各县(市、区)交通局做好农村产业道路的规划论证,紧盯国家扶持政策,协助各县(市、区)政府做好资金争取工作。
衷心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平凉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933-8213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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